2016年度余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通知-余姚市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27号)和《余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余党〔2011〕4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经济系列专业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办发〔2016〕11号)的具体安排,决定于2016年7月组织开展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我市自主开设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一门:《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绩效的路径与方法》。 (二)宁波市开设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建设》、《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与网络安全》、《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创新理论与实践》、《“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与风险》、《建设美丽中国》、《农业1.0-4.0的演进——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社会生态农业领域的“大众创业”》、《奥妙无穷的宏观经济》、《心理健康与调适》、《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等11门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绩效的路径与方法》科目采用个人自学、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取开卷的形式,安排在7月23日—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需要参加培训考核的专技人员,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间:7月11日-12日,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9日。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可同时购买培训教材,教材费28元/册。 根据国家人社部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5号令)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天按6学时折算),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18学时。 今年继续面向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开设经济系列专业科目的网络课程,主要包括“全球经济格局调整和中国经济转型”、 “大数据时代的人力资源管理”等40门课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阅读相关公告后选课学习。 六、培训考核效用及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其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必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绩效的路径与方法》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18学时∕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市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登记、验印。尚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证书缺失的人员,可先行申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随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近照一张),再进行登记、验印。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 市考试培训中心地址:保庆路128号516室,电话627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