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阳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09 09:50:44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关于开展2017年度阳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关于开展2017年度阳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2017年度阳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41号)要求,2017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大数据前沿技术及应用”、“以供给侧改革推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工匠精神与广东制造”三个专题。结合我市的实际,2017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其学习内容确定为“工匠精神与广东制造”专题。
二、培训对象
全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方式与考核
2017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脱产集中培训3天,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将把培训情况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和核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依据。
四、培训报名方式
根据《条例》规定,公需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的各类施教机构参加学习培训。2017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举办的公需科目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协调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阳春市人才网( http://ycrc.gdrc.com/)“培训教育”栏目报名,具体参加培训班次由学员自行在网上选定。咨询电话:7712556、7739704。阳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Q群:194435719。
五、收费
2017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班免收培训费,教材资料费按每人每期35元标准收取,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费用的支出可参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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