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郫都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成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委会、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成都市郫都中国川菜产业园管理委员、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委会,各街道,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0〕192)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重要性,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载体,围绕全市“5+5+1”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开展学习,通过学习拓展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启发创新、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激发人才创新思维和活力。 二、参加对象 郫都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面授学习、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关情况可登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其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证明。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应达到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一)公需科目学习。由市区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实行线上学习,按课件时长每45分钟折算1学时,每天学时折算一般不超过6学时。学习重点围绕“5+5+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人工智能与健康”、“5G+”或“信息安全”为主题开展学习。其中“人工智能与健康”公需科目在省人社厅确定的线上学习平台学习,“5G+”或“信息安全”公需科目在经评估具备线上线下综合教学规模、保证教学质量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基地(名单附后)线上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服务”栏目下的“人才服务-继续教育-服务机构”专栏内可查看学习网址)。每门课程经考试(核)合格取得的公需科目学时,区人社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认定。 (二)专业科目学习。卫生、中小学教育、会计等行业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其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其它行业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继续教育基地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包括面授学习和线上学习: 1.面授学习。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经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文件、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可计入本人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面授学习学时。面授学习每天学时折算一般不超过6学时。 (1)参加人社部门批准的高研班,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认定36个、30个、24个学时。对高研班证书列明学时的,按列明学时予以认定。 (2)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研修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每天可认定6学时。 (3)参加单位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出国进修和考察,每天可认定6学时。 (4)参加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相关领域对口支援、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6学时。 (5)参与完成课题研究、规划(行业标准)制定,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每项可分别认定48个、36个、30个、24个学时。 (6)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对口专业论文(译文)、著作,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认定10个学时,省级以下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可认定6个学时。经鉴定的科研、设计、管理成果、鉴定证书中拥有省部级(含)以上成果,每项专利(作为主要发明人)当年可折算专业科目学时30学时。 (7)参加对口专业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考试考核合格课程可认定3个学时。 2.线上学习。学员在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1)进行线上学习,通过基地考试(核)合格,对所取得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科目的学时(线上学习登记每年不超过30学时),区人社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认定。 专业技术人员应合理安排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完成年度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学时登记记录不跨年。 四、继续教育费用 具体费用以所选继续教育基地为准。 五、组织实施 (一)区人社局统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成都现代工业港管理委员会、成都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委会、成都市郫都中国川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成都市郫都区影视城管委会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本区域本系统(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相关部门还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5+5+1”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一些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 六、继续教育学时管理 (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应当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 (二)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情况,由其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验证、掌握使用。以个人公需科目学时以及相关专业科目学时为依据进行认定。学时记录以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完成时间计入当年有效学时,不得跨年。 (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单位进行岗位聘用时,应将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按照《成都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成办发〔2016〕52号)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2020年继续将质量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纳入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进行目标考核。各相关部门人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二)请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按照月报形式于每月25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2),并将有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由内网报送至人社局专技科,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25日。 (三)为确保继续教育学习任务顺利完成,区人社局将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28-87862090 地址: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732室 附件1:成都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汇总表( 月报)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附件1 成都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 成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基地) 7 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11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13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14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 15 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成都市慢性病医院) 16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18 成都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19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 20 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 21 四川国信安职业培训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