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内统培〔2020〕2号 各盟市统计局,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及中央驻呼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要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70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牵头,各级统计部门配合,统计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教育中心)具体实施。 1.学习内容与时间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中国知识读本》必修课和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学课,共30学时。学习费用75元。学习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2020年4月30日,未完成2018年、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 2.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在线学习栏目进行学习。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0-666-099,网络技术服务资询电话:0471-4960287。 各盟市、旗县(市、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学习按照属地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二)统计专业科目 全区统计专业科目培训由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1.培训内容 专业科目包括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学员要根据各自从事的统计专业,选择2门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各1门)进行网络在线学习。 2.培训方式与时间 采用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学员登录“中国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www.statsedu.com),在快速报名入口选择“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进行注册登录,或者到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官网的“内蒙古统计教育培训网”窗口注册登录。培训费每人60元(自费),学员网上缴费后,进行在线学习。选修课不作考试要求,必修课考试通过即为“合格”,共64学时。在线学习网络全年开放。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610-7808。 三、审验工作要求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修满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时数,且必修课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培训档案,自治区直属单位人员交由统计继续教育基地(自治区社会经济调查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办理审验工作,其他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社部门审验。 凡参加2020年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继续教育审验的相关规定,方可参加评审。 (一)评审学时要求:凡参加2020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近三年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近一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 (二)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折合学时规定:凡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同时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成绩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三)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四)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脱贫攻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脱贫攻坚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或调整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学时规定: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自治区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实行网上办理。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时间截止到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各盟市、旗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检按照属地人社部门的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471)6610051,6945672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docx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202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