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入口:http://jxjy.jnhrss.jinan.gov.cn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济人社函﹝2018﹞10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57号)和《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济政办发〔2017〕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按原渠道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jxjy.jnhrss.jinan.gov.cn/)免费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也可扫码下载“济南专技培训”APP手机客户端进行学习。 (一)公需科目 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区、行业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实施需要,2018年度公需科目内容确定为党的十九大精神、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科技论文写作五个培训专题,提供100门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包括: 十九大精神解读专题:《十九大后中国的发展和改革》、《解读2018年全国两会总体精神》、《中国经济2035》、《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等; 新旧动能转换专题:《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业机器人应用与发展思考》、《大数据助力品牌传播与互联网+营销转型》、《呼之欲出的5G时代》、《改变未来的“太赫兹”技术》、《中国经济金融新阶段》、《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精准治理“精准诈骗”》、《打造大健康产业链助力“健康中国2030”》、《我国慢性病流行状况与防控策略》等; 乡村振兴专题:《用智能化创新社会基层治理——徐霞客镇案例分享》、《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打造休闲旅游胜地》等; 创新创业专题:《<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跨国公司战略管理》、《阿米巴经营哲学》、《企业股权投资》、《企业风险内控管理》等; 科技论文写作专题:《科研创新及论文写作》、《投稿期刊选择与英文论文写作技巧》等。 以上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学习,达到30学时视为公需科目合格。本年度拟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员须提前完成2017、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在系统“年度完成情况”处打印《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作为职称申报材料提交审验。 (二)专业科目 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会计、出版等系列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其他职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今年暂不考核专业科目成绩。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和岗位聘用的重要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04号)要求提供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 一是严格学时审核。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继续教育平台自今年起启用具有二维码验证功能并加盖“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教育专用章”电子签章的《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审验,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参加继续教育。 二是严格起止时限。自2017年起,全市统一规范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因故未完成学习的提供1年补修机会,时间截止次年12月31日,逾期平台将停止提供培训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制度,各级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进行注册登记,按时规范完成本年度学时年报和审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68-255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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