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绩溪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绩溪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与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宣城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8〕166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公单位在职的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组织实施
(一)公需科目培训
1、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10号)要求,2018年全省统一的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中标的网络教育服务单位提供。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网络效应》,共2个专题,培训学时为30学时。
2、培训方式
公需科目培训学习主要采取远程网络视频授课,委托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发、管理、维护在线学习系统。培训采用个人自学与网上在线学习、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参训人员通过网上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视为培训合格。相关要求请于5月28日登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远程平台:(http://xc.zjzx.ah.cn )阅知。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机构具体实施,培训方案于培训前30日报县人社局、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备案。
为满足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需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需求和培训情况登陆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ancheng.gov.cn)中的“宣城人事考试培训”模块自愿选择学习内容。
2018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时间要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即60学时)以上。
三、学时登记与验证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学时的登记由县人社局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打印我县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成绩单,并加盖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章。评聘高级职称或委托外市评委会评聘职称的专技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审验加盖“宣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专用章”。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由培训机构负责登记。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课学时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验证,申报高级职称或委托外市评委会评聘职称的专技人员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审核验证。
已备案的单位请携带培训文件、参训人员名单、实施方案等有关证明材料,相对集中送验。个人验证请携带参加继续教育的各种有效证明,包括培训文件、培训证书、成绩证明、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等原件。
四、有关要求
(一)公需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未参加学习或学习考试不合格者,视为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予推荐评审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等次。
(二)2014年—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任务未完成的学员可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ancheng.gov.cn)中的“宣城人事考试培训”模块进行补学。
五、其它
1、关于培训收费。2018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收费,由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2、继续教育培训业务咨询电话:0563-8158075,0563-2719277,0563-2719206;网上培训服务电话:0551-63658409;0551-63671543.
职称评聘咨询电话:0563-8158075。
2018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