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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68.甲国白鹭公司与乙国黑鹰公司签订了一项进口化工废料到甲国的合同。该化工废料是被《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列为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现位于乙国境内。甲乙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根据相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B.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C.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D.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答案: ABCD 解析:依据《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巴塞尔公约》)对于列举在其附件中的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包括:(1)缔约国禁止向另一缔约国出口危险废物,除非进口国没有一般地禁止该废物的进口,并且以书面形式对某一进口向出口国表示同意……(2)出口国有理由认为拟出口的废物不会被以符合有关标准的对环境无害的方式在进口国或其他地方处理,则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缔约国出口或自非缔约国进口危险废物。据此,可知本题四个选项均得入选。 69.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 BD 解析:本题考点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管辖确定。根据海洋法公约第2条规定,沿海国不应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但是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可以对停泊在该国港口的他国船舶上发生的侵权事件进行管辖。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70.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 AC 解析:本题考点为区际法律冲突。《民通意见》 第192 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根据本法条可直接选AC. 71.根据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物权问题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船舶抵押权适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行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答案: BD 解析:《海商法》 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据此,C项错误。第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据此,A项错误。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据此,D项正确。第272 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据此,B项正确。 72.某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我国法院应该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协助? A.依照国际惯例进行 B.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C.依照该外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程序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 答案: 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63 条第1 款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第265 条: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外国法院请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但请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我国法院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依照外国法院请求的特殊方式进行。故本题选BD. 73.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 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答案:AC 解析: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知CIF 条件下交货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A 项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的规定,有效的承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依公约第18 条的规定,承诺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绒默或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 ② 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项正确,而BD不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