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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78.S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S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S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S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S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S国的正式承认? 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 答案:AB 解析:国际法上的承认是指现存的国家对新出现的国家、政府或者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接受或同时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行为。 对国家的承认可以分为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明示承认是指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包括通过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面表述,也包括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国家文件中进行表述。默示承认是指承认者不是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与承认对象有关的行为表现出承认的意思。主要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与承认对象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接受领事或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一般也被认为是一种默示承认。但是,除非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一般不认为构成默视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范围的官员接触等。因此,甲国正式支持S国加入联合国这样一个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的行为显然属于默示承认;乙国与S国签订的条约属于政治性条约,这种签约行为也是默示承认;丙丁两国的行为根据上面的分析,不属于对S国的默示承认。故AB当选。 79.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设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B.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决定 C.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做出 D.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第50条规定,被请求国就准予引渡附加条件的,对于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可以由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被请求国作出承诺。对于限制追诉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量刑的承诺,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对被引渡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应当受所作出的承诺的约束。据此,ACD项正确。 80.位于厦门的甲公司与位于台北的乙公司因货物买卖产生纠纷,双方在台湾地区的有关法院就该纠纷进行诉讼,该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在该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判决的认可申请 B.当事人对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判决未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认可申请后,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就同一案件事实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 当事人提出的认可申请被驳回后,再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可受理 答案: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7条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发生效力后1年内提出。故A项错误。第13条规定,案件虽经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判决,但当事人未经申请认可,而是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据此,B项正确。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对当事人就同一案件事实起诉的,不予受理。故C项错误。第15条规定,对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民事判决,申请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就同一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 81.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该案涉及的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婚姻的有效性应适用法国法律 B.该案涉及的离婚条件适用中国法律 C.财产分割动产适用瑞士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D.涉及该案的财产分割应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B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因此,本案婚姻的有效性应当适用瑞士法律,离婚的条件以及财产分割则应适用中国法律。故A项错误,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据此,C项错误,D项正确。 82.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B.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答案:C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内地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可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均须通过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查取证。本安排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解决。据此,A项错误,D项正确。第8条规定,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据此,B项错误。第5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方法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委托请求,以保证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及时完成受托事项。受委托方法院应优先受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是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2个月,调取证据是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3个月。据此,C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