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按照二审程序发回重审之后,做出的判决可以上诉,能否再一次申请再审呢 问:再审按照二审程序发回重审之后,做出的判决可以上诉,能否再一次申请再审呢,属于再审判决吗? 答:如果是按照一审程序再审,作出的裁判一样叫做再审判决。但因为它是由一审程序再审的,所以这个判决是可以上诉的,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判就是一个终局的再审裁判了,那么这个时候能不能申请再审。这也就叫做不能申请再再审。详见《民诉解释》第383条的第二项。 法律依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作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