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首页
返回首页

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时间:2019-09-09 12:48:33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60.151.138/personWeb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放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会计

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60.151.138/personWeb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放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按照《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19〕116号)安排,会计人员信息集中采集工作于6月15日暂停。

 由于近期很多会计人员反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建议延长开放时间。为满足广大会计人员需求,信息采集平台将继续开放。

 请会计人员抓紧采集和更新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省(中)直各单位,各市、沈抚新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要求,省财政厅对原辽宁省财政会计事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可实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继续教育登记管理、会计诚信档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程电子化。现就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人员范围

 (一)在辽宁行政区域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虽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拟报考当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流程

 信息采集采用会计人员网上填报本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式。

 (一)会计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官方网站(http://czt.ln.gov.cn/lnkjwsy/)-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网页上《辽宁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二)新登记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身份注册、设置密码、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自动生成的基本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基本信息表、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学历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原辽宁省财政会计事务系统中登记的会计人员,使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设置密码、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2020年12月31日前未进行信息更新和确认的人员,将被视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系统内信息将做删除处理。

 (四)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化原则,会计人员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工作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区的,遵循工作单位优先原则,即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信息;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采集信息,毕业后转至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五)大连地区会计人员的信息采集,按大连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执行。

 三、信息采集时间

 (一)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二)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至2019年6月15日结束。2019年6月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信息采集的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官网另行通知。

 (三)请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四、工作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为广大会计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和提高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一)市县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必要性和相关工作要求,确保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知晓并及时准确进行信息采集。

 (二)市县财政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对于虚报、谎报信息的会计人员,由当地财政部门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管理,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确保会计人员信息安全。

 (四)市县财政部门要通过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分析会计队伍现状,制定有针对性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为会计人员服务和会计管理工作水平。

 (五)请省(中)直单位加强本单位会计人员管理,指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辽宁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5日





此文章是由招生考试网(www.zsksw.net)收集和整理! 点击:

tags: 辽宁省会计信息采集入口   辽宁省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分隔线----------------------------



相关文章推荐
知名网校推荐

会计考试 会计证 初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 注会 注税 注评 经济师 职称英语 证券从业资格 银行从业资格 期货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审计师 会计实务 网址 医学教育 护士 执业药师 临床执业医师 临床助理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中医助理医师 中西医执业医师 中西医助理医师 公卫执业医师 公卫助理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口腔助理医师 内科主治医师 外科主治医师 妇产科主治医师 初级护师 主管护师 药士 初级药师 主管药师 中药士 初级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检验技士 检验主管技师 实践技能 医学网址 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土地估价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员 质量工程师 招标师 物业管理师 消防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环保工程师 建筑网址 职业资格 公务员 司法考试 教师资格 职称计算机 报检员 外销员 职业技能鉴定 英语学习 四六级 雅思 托福 GRE 新概念 学历考试 自考 成考 小学 中考 高考 考研 实用资料 作文 文档 招聘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