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一)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五级十二位 ◇ 一级:表示专业工程代码,两位 ◇ 二级:表示附录分类顺序码,两位 ◇ 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两位 ◇ 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三位 ◇ 五级:表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 ,三位 前四级编码全国统一,第五级由招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项目具体编制,从001起顺序编制,不得有重号。 (二)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项目名称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是形成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的基础。 表达应详细、准确,如有缺陷,招标人可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三)项目特征 1.作用:构成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依据,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2.确定:按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技术规范 、标准图集 、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独有的特征,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3.工程内容(计算规范附录中有描述),可能发生的具体工作和操作程序。编制清单时,通常无须描述。 (四)计量单位 1.单位(基本的计量单位) (1)重量——吨或千克(t或kg); (2)体积——立方米(m3); (3)面积——平方米(m2); (4)长度——米(m); (5)自然计量单位——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宗、项……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再另外加以说明。 当有多个计量单位,应根据项目的特征,选择最适宜表现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2.单位的有效位数 ◇ 以吨“t”为单位的保留3位数字 ◇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的保留两位小数 ◇ 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取整数 (五)工程数量的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一般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净值计算;投标人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2)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专业划分九大类。(9个计算规范)招标人提供量,不关注过程,关注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