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必然性与偶然性、现实性与可能性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原因与结果:这是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的一对范畴。 原因是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 因果关系就是包括时间先后顺序在内的一种现象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普遍联系 现象与本质:这是揭示事物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构成要素的内在联系。 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是本质的表现 内容与形式:这是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两个方面反映事物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必然性与偶然性:这是揭示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必定如此的、不确定的趋势。 现实性与可能性:这是反映事物过去、现在和将来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实性包括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