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单位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责任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2.科学性:工程监理单位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其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 4.公平性: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