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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结束 主要考查礼仪态度。面试结束时,考生先礼貌地询问考官板书是否可以擦,如果考官说可以的话,先擦黑板,然后向考官致谢鞠躬,面试结束离场。注意出门后要礼貌关门。 七、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一般为5分钟左右。 首先,考官通过追问,进一步考查考生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原理及心理学知识。其次,通过提问一些现实教学中存在的或是“刁钻”的问题来考查考生的自我控制能力与情绪稳定性、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等心理素质。 自我控制能力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尤为重要。一方面,在遇到上级批评指责、工作有压力或是个人荣誉受到冲击时,能够克制、容忍、理智地对待,不至于因情绪波动而影响工作;另一方面,工作要有耐心和韧劲。这表现在对自己、对学生以及对工作的掌控能力上,在面试答辩中则体现在对考官这方面提问的良好回答中。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考官所提问题的理解是否准确,回答是否迅速、正确;对于突发问题的反应是否机智敏捷、回答恰当;对于意外事情的处理是否得当等。 八、其他(技能测试等) 音乐、体育、美术及职业技术等专业的考生,还会有一个技能测试的环节。如音乐专业的考生可能会要求进行乐器方面的演奏或歌曲、舞蹈的表演等,因此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加强技能方面的练习。 九、评分 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十、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1.面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2.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领取合格证明的时间、地点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