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国有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是工程招标时能接受的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d。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