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一、材料损耗量的确定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00% 二、周转性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周转性材料消耗一般与下列四个因素有关: 1.第一次制造时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转使用一次材料的损耗(第二次使用时需要补充); 3.周转使用次数; 4.周转材料的最终回收及其回收折价。 定额中周转材料消耗量指标的表示,应当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表示。 (1)一次使用量是指周转材料在不重复使用时的一次使用量,供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用; (2)摊销量是指周转材料退出使用,应分摊到每一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的周转材料消耗量,供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或投标报价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