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及符合免试或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及外省户籍的考生均须在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县(区)招考办审核,并由负责人在复印件正面签字,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复查,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受理。 考生原则上到户口所在地报名点确认。对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统考科目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学科门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如下: ⑴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大学语文;⑵艺术类(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艺术概论;⑶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考:政治、英语、高数(一);⑷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考:政治、英语、高数(二);⑸法学考:政治、英语、民法;⑹教育学考:政治、英语、教育理论;⑺农学考: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⑻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考: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三)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均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生凭准考证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到所报学校参加考试,11月14日前各招生学校将考生加试的专业课成绩纸质材料及成绩库寄送省教育考试院成招与社考处和信息处。 四、考试及评卷工作 (一)考试时间:10月24日、25日。 考前五天开始,考生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成人高考考试组织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在设区市人民政府与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成人考区委员会,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专科起点升本科各专业集中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原则上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试,如考生过多可实行分片设点考试。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招考办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批复后向社会公布。各设区市将根据各层次不同考试时间,合理选择考点,各考点设立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并经省教育考试院验收备案的中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科考试采取轮换监考员的办法。 (三)每位考生考前应了解《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内容,省教育考试院在考后将为考生建立诚信考试档案。 (四)考生须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和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对违反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管理规定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六)为加强对成人高考的技术防范,有效遏制考生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和代考等违纪舞弊行为,今年将继续在全省所有考场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并配备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仪。 (七)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答客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答主观题。考生必须自备2B铅笔、中性黑色签字笔和橡皮擦。考生必须按答题卡及《考生考试须知》要求的格式进行答题,否则答案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也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八)网上评卷工作集中在有关高校进行。 (九)考试成绩由县(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认为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误,需要核查,可在11月20日向县(区)招考办提出申请,并缴纳每科5元核查费,办理有关手续。查分是对考生申请查询的考试科目得分情况,从小题分、大题分到全卷分以及有无漏评、漏统进行复查,不查核评分宽严。 五、录取工作 (一)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省高招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在网上进行。网上录取分为现场局域网和远程广域网两种形式。集中批量录取时间为12月3日至18日,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24日-29日。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高招委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